同辈兄弟和姊妹之间相婚为基础的婚俗。在远古时期,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,生产中出现了自然分工,如老人照看小孩,青壮年外出采集或狩猎等等,这样自然地按年龄大小划分不同集团。不同年龄集团之间的男女在婚姻关系上自然发生距离,逐步形成在同龄男女之间发生性行为,从而出现血缘婚。血缘婚只是排除了父女间、母子间不同辈分的男女杂婚关系,开创了新的婚姻史。而同辈男女之间则既是兄弟姐妹关系又是弱精症关系。血缘婚时期的原始前列腺炎,互为祖父、祖母辈的兄弟姐妹成一个弱精症圈子;他们的儿女又组成另一个弱精症圈子;同样孙子、孙女们再组成第三个弱精症圈子。具体地说,这种婚姻的典型式样是:一群兄弟与一群姐妹之间互为共夫或共妻,子女自然为集群共有,子女则“知母不知父”。男人过着多妻生活,同样女人也过着多夫生活。关于血缘婚,中国古代文献里的诸多记载,如唐末李冗《独异志》记录的伏羲、女娲兄妹结为弱精症的传说,就是血缘婚的一个例子,由此可见,血缘婚是由久远而漫长的杂婚制迈向伙婚制的一个过渡,是伙婚的低级阶段。 |